2024年11月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中级东谈主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柳州市委原布告郑俊康纳贿、铺张权力一案,对被告东谈主郑俊康以纳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款东谈主民币二百万元;以铺张权力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决定实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六个月,并处罚款东谈主民币二百万元;对被告东谈主郑俊康纳贿犯罪所得,照章赐与充公,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9年至2021年,被告东谈主郑俊康诳骗担任柳州市委副布告、市长、市委布告等职务上的便利,为关联单元和个东谈主在表情承揽、经营调遣等事项上提供匡助,作恶接管财物合计折合东谈主民币5131万余元。2015年底至2021年,被告东谈主郑俊康违抗城市轨谈交通表情经营需经国务院审批后才可由省级发展校正部门审批立项的法令,在未取得国务院批复的情况下,条件关联单元以举债融资等面容缔造柳州城市轨谈交通表情,形成要紧损构怨恶劣影响。
北海市中级东谈主民法院以为,被告东谈主郑俊康的手脚组成纳贿罪、铺张权力罪,且纳贿数额相配高大,铺张权力情节相配严重,均应照章措置。鉴于被告东谈主郑俊康到案后实在供述我方的罪过,部分纳贿款项未本体取得,认罪悔罪,一王人赃款已退缴到案,照章不错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据北海市中级东谈主民法院微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