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辽宁青联讼师事务所对于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阻抑性股票激勉考虑第一个拔除限售期拔除限售条款设立之法律主见书)
辽宁青联讼师事务所对于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阻抑性股票激勉考虑第一个拔除限售期拔除限售条款设立之法律主见书
2023年09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对于偏激摘抄的议案》《对于的议案》等议案。
2023年09月21日至2023年09月30日,公司对本次激勉考虑拟激勉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里面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异议的响应。
2023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鼓舞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对于偏激摘抄的议案》《对于的议案》以及《对于提请鼓舞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阻抑性股票激勉考虑关连事宜的议案》。
2023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对于调理2023年阻抑性股票激勉考虑关连事项的议案》《对于向2023年阻抑性股票激勉考虑激勉对象授予阻抑性股票的议案》。
2024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对于2023年阻抑性股票激勉考虑第一个拔除限售期拔除限售条款设立的议案》。董事会以为2023年阻抑性股票激勉考虑第一个限售期拔除限售条款依然设立,本次适合拔除限售条款的激勉对象策动122名,可拔除限售的阻抑性股票策动670.00万股,占当今公司总股本32,042.63万股的2.09%。
综上,本所讼师以为,为止本《法律主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拔除限售事宜已得回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并进行了信息流露,适合《处置宗旨》《股票激勉考虑(草案)》等相关礼貌。